京人社事业发〔2023〕41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3〕10号)、《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等文件规定,推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集聚和培养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才,创新集成电路人才评价方式,经研究,决定在工程技术系列开设集成电路专业。现将《北京市集成电路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9日
北京市集成电路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
为推进集成电路产业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