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4日经外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6月28日外交部令第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确定涉外升挂和使用国旗的范围和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驻外外交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使馆、领馆以及常驻联合国等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代表团等代表机构。
第三条外国国家元首、副元首,政府首脑、副首脑,议长、副议长,外交部长和国防部长、总司令或者总参谋长以及其他相应职级的外军领导,率领政府代表团的正部长,国家元首或者政府首脑派遣的特使,重要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以本人所担任公职的身份单独或者率领代表团来华进行正式访问时应当升挂中国国旗、来访国国旗或者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
接待外国国家元首(含副元首)和政府首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