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管〔2024〕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水利部各流域管理机构及相关直属单位:
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是加强取用水监管、规范取用水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的关键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取用水信用监管,现就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坚持精打细算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