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部发〔2024〕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25号)等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