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资企发[1994]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公司法》,规范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我们在总结股份制试点中国有股权管理经验基础上,制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附件:《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管理暂行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法》,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建股份公司,视投资主体和产权管理主体的不同情况,分别构成"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
国家股是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