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各省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更加旗帜鲜明地引导激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干事创业,根据《四川省属国有企业经营投资容错免责试行办法》(川国资发〔2021〕12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省国资委对《办法》附件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四川省属国有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2024年12月版)》(以下简称《清单》),已经省国资委2025年第1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单》作为《办法》的配套文件,须在符合《办法》规定的容错免责判定标准前提下适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研究,准确把握政策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办法》《清单》的宣贯力度,积极营造敢于担当作为、开拓创新的浓厚氛围。同时,要根据企业实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