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
(2025年10月29日市人民政府令第327号令公布 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主体实施的涉企行政检查(以下简称行政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执法主体基于隶属关系对所属单位进行的检查,以及基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对所监管企业进行的检查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主体是指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