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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国资政策文件 2025-09-26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公布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2025年第54号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5年第54号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贸易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货物名称为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参考海关商品编号为8703801090)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二、申报出口资质的企业条件、管理方式、申报程序、出口许可证申领与发放等,依照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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