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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资委出台省属企业改革改制“说明书”
2019-11-01  作者:韩黟瞳  来源:鲁网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近日,山东省国资委发布《关于省属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省属企业改革行为的管理权限、企业改革方案的制定及报送、企业改革重点环节工作、对企业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等,进一步作出明确和规范。

《通知》规定,省属一级企业的改制、国有产权公开转让和公开增资扩股(以下统称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其改革方案经省属一级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报省国资委审核或审批。省属二级及以下级次企业的改制、国有产权转让、解散、申请破产等改革行为,由省属一级企业及相关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等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按照《通知》的要求,改制为非国有资本控股的公司,不得无偿使用未进入改制资产的实物资产和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资产,确需使用的,要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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