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电为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28日发布《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为期3个月的煤矿安全集中整治。
《通知》明确了11条重点整治内容:
(一)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上级公司向所属煤矿超额下达生产指标的,一些煤炭赋存条件较好的地区突击蛮干的;
(二)超层越界开采和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煤柱的,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生产的;
(三)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
(四)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的,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的,瓦斯超限作业的;
(五)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
(六)采深超千米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