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0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提出,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
意见提出将新能源开发消纳划分为5类,进一步明确分类施策要求。分别为统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优化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开发与消纳,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开发与消纳,科学高效推动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积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空间。
此外,意见还提出大力推动新能源消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增强新型电力系统对新能源适配能力,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强化新能源消纳技术创新支撑,优化新能源消纳管理机制等一系列创新举措。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新能源规模高速增长、占比快速提升,消纳压力持续增加,如何统筹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