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理解与适用第67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设置和职权的规定
新《公司法》理解与适用第67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设置和职权的规定
入库时间:2025-06-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一、法条

第六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本法第七十五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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