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谋利后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如何定性
为他人谋利后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如何定性
入库时间:2025-04-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网友“小陈”问:为他人谋利后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如何定性?

答: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一体推进正风反腐,强化系统观念,树立整体思维,把准由风及腐的利益链,深挖细查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实践中,要准确把握风腐同源、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特征,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

有这样一起案例。甲系某市建筑工程管理所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2018年至2022年,其利用经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牵头组织综合竣工验收等职务便利,频繁接受辖区内其利用职权提供过帮助的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并收受金额在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财物,累计金额40万元。甲在违规接受上述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时经常带单位同事、朋友等人一起参加,并主动向上述管理和服务对象提出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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