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藏政办发〔2014〕67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质量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7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振兴战略的意见》(藏政发〔201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每年5月1日至次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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