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办函〔2025〕25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2025年9月17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规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和当前经济形势,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2100元调整为2360元;将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20元调整为23元。调整后的标准从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
抄送:区党委各部门,西藏军区,武警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