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房公积金发〔2025〕31号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租赁住房消费需求,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进一步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以下简称“直付房租”)试点范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提取措施
1.划转房租频率增加“按季直付”。缴存人申请“直付房租”后,公积金中心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租金支付周期,按月或按季划转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至住房出租机构账户,用于支付房租。
2.业务申请时间扩展至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有效期内。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房屋租赁合同在备案有效期内的缴存人,可申请“直付房租”业务,支持存量合同办理,扩大业务覆盖范围。
3.采取“直付房租”方式可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