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5-05-0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环执法〔2025〕34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当前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大气质量影响凸显,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改进和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守法者利益,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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