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发改办价格〔2025〕436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有关要求,现就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制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各部门建立健全目录清单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按照职责分工和现行有关规定,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定发布工作。

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建立涵盖部门及下属单位本级所有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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