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
(2025年2月1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64号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为了与《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做好衔接,高质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2022年7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发布)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本决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三章设计和施工管理
第四章运行维护管理
第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