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办法
上海市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办法
发布日期:2024-02-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24年2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法集资的防范以及行政机关对非法集资的处置,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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