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三重一大"决策权责划分(参考范本)
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三重一大"决策权责划分(参考范本)
入库时间:2025-12-0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企“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权责的核心,是以党委(党组)为政治核心,衔接董事会、经理层、纪检监察机构、职能部门、职代会等治理主体,通过“前置把关、分级决策、权责对等、监督闭环”,明确各主体在“三重一大”事项中的“决策、执行、监督、追责”边界,既落实党建嵌入公司治理要求,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

一、三大机构核心定位与决策逻辑

党委会:领导核心,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前置研究讨论(国有企业法定程序)。

董事会:法定决策机构,在党委会研究基础上,对"三重一大"事项依法行使最终决策权,对股东负责。

总经理办公会:经营管理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日常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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