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近日,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国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林草、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省以下国有资产资源清查盘活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全面启动国有资产资源起底式清查盘活工作,摸清资产资源“家底”,激活存量资产资源潜力。
全域扫描
三类资产全覆盖,重点资源全面查
此次清查将以“全方位扫描”的方式,将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占有、使用、管理的所有国有资产资源纳入清查范围,实现“应查尽查”。重点清查: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中的房屋、特许经营权、专利使用权、股权、探矿权、采矿权,保障性住房、交通、水利、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
国有企业资产中的房屋、保障性住房、股权、债权、专利使用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