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监管企业:
现将《鞍山市市属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鞍山市市属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鞍山市国资委
2025年5月6日
鞍山市市属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提高市属企业投资决策管理水平,强化投资闭环管理,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辽宁省省属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辽国资〔2023〕20号)《鞍山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鞍国资改字〔2024〕180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鞍山市市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市属企业)是指市国资委代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