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五十三号
《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已经2025年7月10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12日
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
(2025年7月10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指线上接受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