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
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
发布日期:2025-07-1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五十三号

《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已经2025年7月10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12日

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

(2025年7月10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指线上接受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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